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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人群是律师不喜欢委托的

发布日期:2019-6-28 13:55:17 来源:互联网

在律师接案的过程中,哪些人群是律师不喜欢的呢?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哪些人群不受律师欢迎吧。


一、没有诚信的委托人

委托律师一般都是先办理委托手续,然后律师再办理具体的法律事务,而且如果不是因为律师的过错,律师不会对诉讼结果承担法律后果。但是,在一些法律顾问单位以及风险代理的案件,律师有时是先工作后收费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有些委托人过河拆桥,在法律事务结束以后,以各种理由想不付费、少付费或者迟延付费。

二、自以为是的委托人

有些委托人粗懂一点法律,但明知自己的水平不足以解决法律问题,委托了律师以后,又唯恐别人视其为法盲,时不时漏一小手让律师照他意思办。既然知道自己不行,就委托给律师办,如果觉得自己不得了,干脆自己披挂上阵,何必请律师花那个冤枉钱?

三、不尊重律师的劳动,将律师视为自己的雇工或员工的委托人

律师和委托人地位是平等的,从某种意义上讲,律师是委托人请来的高参和看病救命的医生。但是,某些委托人不是这么想的,他们总觉得在律师身上花了几个钱,自己就成了律师的老板了,把律师当成了自己的雇工或者员工,颐指气使。不得不说,尊重别人,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。

四、采取行政命令式,只要求胜诉结果,不管实际情况和处理过程的委托人

有些委托人,他们不管自己的诉求多么不合理,情形多么不利,证据多么溃乏,就要求律师保证胜诉,律师不敢作出胜诉的承诺,就认为律师没有能力。其实,人民法院处理案件是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的。任何一个案件,双方都有权委托律师,原被告双方必然有一方胜诉,一方败诉,要求律师包打官司,那是强人所难。再有理的官司,也要证据来支持,有理无据的诉讼,就是无理的诉讼。真正有职业道德的律师是不会对委托人作出虚假承诺的,只有没有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的律师,才会向拍委托人拍胸脯、打包票。

五、一切都交给律师,不与律师配合的委托人

在案件处理过程中,委托人应当与律师密切配合,在诉讼过程中分担不同的角色。但是有些委托人错误地认为,既然找了律师你就应当什么都做,不然我找你干什么。所以对于律师提出的调查取证、了解案情的合理要求置之不理。律师不是案件的亲历者,不可能知道案件的详细情况。委托人对于案件的来胧去脉一清二楚,律师对案件事实的了解主要通过委托人。律师只有充分了解案情,才可能找到问题的症结,才能打好官司。如果委托人对于律师的配合要求都不能答应,又怎么指望律师能给你帮上忙?

六、希望律师维护其非法利益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的委托人

喜欢用大把的钱砸给律师,但一般情况下,大多数律师都会拒绝这样的委托

七、和律师不说实话的委托人

律师是委托人的利益维护者,即使律师知道一些对委托人不对的情况,律师的职业道德也不允许律师进行揭露。所以,委托人一定要把案件的原貌反映给律师,不管是对自己有利的,还是不利的。要使律师能制订完整的规划,作到进退有据,不致于被对手打个措手不及。

八、疑神疑鬼的委托人

委托人委托律师,全凭“信任”二字,相信律师的人品,相信律师的能力。怕什么?如果律师侵犯你的权利,你完全可以得到律师事务所的赔偿。有些委托人请了律师以后,在律师没有提出需要在专业知识方面寻求专家帮助的情况下,自作主张,到处找人给律师出主意,甚至论证律师的观点是否错误,这是让律师非常恼火的。委托人请律师,切记“疑人不用,用人不疑”。

九、极端吝啬的委托人

律师不是国家专职的法律援助人员,他们是凭着法律知识作为谋生手段的,所以律师代理案件一般都是有偿的。有些委托人到律师事务所找律师时如同进入菜场,讨价还价,其实律师都是有收费标准的,让律师降低收费,违反当地最低收费标准,那么律师就涉嫌不正当竞争,是要承担责任的。委托人的代理费、辩护费是交给律师事务所的,律师办案支出的差旅费、复印费、食宿费等都应当由委托人来支付,但有些委托人牛钱都花了,缰绳钱却不想出,能省则省,算到了骨头里,让律师服务的热情大大降低,委托人因小失大。

十、不讲道理的委托人

委托人请律师,就是要求律师依法维护其权利的,但是有些人在和律师交往时却蛮不讲理。有些熟人的案件找到律师,收代理费在他们看来是太不够意思,甚至诉讼费都不想交,要求律师包胜诉,包执行到位。还有些单位和个人,做个法律顾问却怎么都不讨一个好,服务好了让他平安无事了,觉得要律师没有作用,整天帮他打官司了他又觉得是你平时没服务好。

以上是个人群就是最不受律师欢迎的委托人。律师就找专业的万诚律师事务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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